虚构判例:五个人困在洞穴里,抽签吃掉一个人活了下来,获救后被判杀人。十四位法官,十四份判决书,结论从无罪到死刑都有,论证过程各不相同。
富勒写的前五份是经典。有人从「法律条文就是条文」出发判有罪,有人从「立法者不会希望这样」出发判无罪,还有人干脆说这案子超出了法律能处理的范围。五种立场,五种法哲学。
萨伯续的九份把现代法理学各流派都请上了场:实证主义、自然法、经济分析、女性主义、批判法学。读的时候会有一种奇妙的体验——同一组事实,可以被讲成完全不同的故事,而且每个故事都自洽。
不足:作为教学文本,设计感明显,人物立场过于典型,像在开会而不是在判案;后半部分的论证有时为了展示流派而牺牲说服力。
读它的乐趣不在答案,在于你会发现「想清楚」这件事本身有多难。法学院的判例课用它,是有道理的。